天津湿地修复治理吸引候鸟“舞翩跹”******
中新社天津2月3日电 题:天津湿地修复治理吸引候鸟“舞翩跹”
中新社记者 王君妍
天津环秀湖国家湿地公园,被群山环抱的开阔水面已结了厚厚的冰,一排排鸟类脚印密密麻麻地印在冰面上,形成一幅冬日“冰面画”。
图为航拍冬季下的环秀湖国家湿地公园。(无人机照片) 中新社记者 佟郁 摄在第27个“世界湿地日”,天津蓟州州河、下营环秀湖国家湿地公园正式授牌,标志着天津正式建成以4个湿地自然保护区为基础,5个湿地类型自然公园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在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有重要作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湿地处处长郭秀民向记者介绍,目前,位于天津的七里海、北大港保护区已成为国家重要湿地,北大港湿地部分区域已被指定为国际重要湿地,全市湿地保护率达59%以上。
作为候鸟迁徙的重要枢纽,每年有大量候鸟自天津迁徙过境。
天津市滨海新区疆北湿地保护中心主任王建民是濒危物种东方白鹳的“超级粉丝”。曾成功救助过3只东方白鹳幼鸟并放飞的他,经常向记者分享南迁的三只东方白鹳的最新“打卡地”,以及有关候鸟与湿地的最新信息。
王建民发现,随着近年来天津湿地的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鸟类种类增加,东方白鹳的数量也变多了。
图为环秀湖国家湿地公园授牌仪式。中新社记者 佟郁 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迁徙过境天津的候鸟中,绝大部分为水鸟,喜欢在浅滩和浅水区觅食。为给候鸟提供充足食物,七里海、北大港、大黄堡、团泊湿地自然保护区分别联合科研机构,开展生物多样性和重要生态环境要素调查,及时掌握栖息地生态环境状况和候鸟食源情况,科学打造和调控适宜候鸟栖息的良好环境。
根据最新数据统计,天津市湿地总面积2886平方公里,其中陆域湿地2124平方公里,海域湿地762平方公里。七里海保护区完成了核心区苇海修复、鸟类保护、湿地生物链恢复与构建工程,通过自然恢复和人工辅助方式修复湿地植被1.6万亩。北大港保护区利用芦苇、盐地碱蓬等本土植物恢复湿地,治理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结合生态补水和水环境治理,有水湿地面积由2017年的140平方公里增长到目前的260平方公里。
据介绍,“十四五”期间,天津将对《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进行全面修订,为天津市湿地保护提供法制保障;高标准编制实施《湿地保护规划》,加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海洋公园等湿地自然保护地保护修复力度。
“要推进全市湿地保护,不断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让更多的湿地得到保护修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二级巡视员许朝说。(完)
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题: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潘洁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19日对外发布。意见出台的总体考虑是什么?怎样理解其内涵?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 问:“数据二十条”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具有无形性、非消耗性等特点,可以接近零成本无限复制,对传统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制度提出新挑战,亟需构建与数字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不断解放和发展数字生产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起草“数据二十条”,组建跨学科专家队伍,赴多地深入调研,并吸纳了各方面有关意见。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数据二十条”。 问: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有哪些重大意义? 答: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是新时代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持续向纵深推进的标志性、全局性、战略性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赋能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应对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有利于统筹分配效率与公平,推动全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促进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提高数据要素治理效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问:怎样理解“数据二十条”的主要内容? 答:把握一条主线。坚持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这一主线,以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为目标。 构建四个制度。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从规则、市场、生态、跨境等四个方面构建适应我国制度优势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在初次分配阶段,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创造者合理倾斜,在二次分配、三次分配阶段,重点关注公共利益和相对弱势群体,防止和依法规制资本在数据领域无序扩张形成市场垄断等各类风险挑战;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 推进四项措施。加强党对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大做强数据要素型企业;积极鼓励试验探索,支持浙江等地区和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先行先试;稳步推进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数据产权界定、数据流通和交易等主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政策及标准。 问:“数据二十条”提出数据产权“三权分置”的相关考虑是什么? 答:在数据生产、流通、使用等过程中,个人、企业、社会、国家等相关主体对数据有着不同利益诉求,且呈现复杂共生、相互依存、动态变化等特点,传统权利制度框架难以突破数据产权困境。 “数据二十条”以解决市场主体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创新数据产权观念,淡化所有权、强调使用权,聚焦数据使用权流通,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 问:“数据二十条”提出构建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体系有什么考虑? 答:由于数据特性复杂,数据交易存在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监管难等挑战。“数据二十条”提出从流通规则、交易市场、服务生态等方面加强数据流通交易顶层设计,建立数据流通准入标准规则,探索开展数据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统筹优化全国数据交易场所规划布局,出台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构建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培育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两类主体。 问:下一步,在推动“数据二十条”落实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一是健全政策顶层设计。围绕“数据二十条”不断丰富完善数据要素各方面制度体系和配套政策,打造“1+N”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二是推进实施试点示范。在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开展数据要素流通使用试点示范,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构建多层次、多元化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统筹数据交易市场建设,规范数据交易管理,推进数据交易场所和数据商功能分离。 四是夯实数据要素基础设施。探索建设全国一体化数据要素登记存证平台,推进数据要素领域创新平台布局,立体化推动“东数西算”工程,形成“算力”和“数据”相结合的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五是强化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健全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制定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政策法规,服务社会公共管理,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完善政策工具箱,引导大型央企国企、大型互联网企业加大数据流通使用,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六是加强工作整体统筹力度。发挥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作用,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联动,定期对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推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不断丰富完善。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