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火眼警长”守护春运回家路******
中新网柳州1月19日电 题:“火眼警长”守护春运回家路
作者 孙赟飞 黄勇盛 李肖彤
姚茂治是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柳州站派出所的客运警务区警长,今年是他为旅客守护平安的第28个春运。他的眼睛不大,但同事们却都喜欢叫他“火眼警长”。
这个外号的由来,还得从2022年一起假币案说起。2022年9月的一天,正在车站巡逻的姚茂治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和强大的眼力,抓获了一名制贩假币的犯罪嫌疑人,成功查获一批价值十余万元人民币的假币。
“当时我只是觉得他形迹可疑,没想到真的有问题。”姚茂治笑着说,自此之后,同事们都叫他“火眼警长”了。
今年春运,返乡客流激增。为了守护好来往旅客的出行平安,姚茂治不得不多付出几倍的努力。在采访的过程中,两分钟一个电话似乎也在印证着这一点。
姚茂志巡视车站候车室。 张磊 摄一天20000步,巡逻20次,查验进站旅客证件5000余份,查获各类违禁品50余件,接到旅客求助20余次,这是姚茂治一天的工作清单。繁重的工作压力只为守护旅客的平安回家路,这在姚茂治心里,既是职责,也是担当。
守护好旅客的出行平安,需要勤恳的付出,也需要专一的坚守。春运期间,姚茂治经常站在安检机旁,紧盯过往旅客是否携带违禁物品,这一站,往往就是两三个小时。近日,他就在周某和林某携带的行李中分别查获了一枚子弹和一包毒品,并依法对他们进行了处罚。
姚茂志观察行李安检机。 张磊 摄姚茂治的一双“火眼金睛”不仅用在打击违法犯罪,还用在服务旅客上。准备过年了,有些旅客因着急赶车,容易出现遗失物品和小孩的情况。
今年1月14日,正在车站巡逻的姚茂治就接到一名旅客的求助。“警察同志,我女儿不见了,能帮我找找吗?”旅客赵某焦急找到姚茂治求助道。面对旅客的求助,他一边安抚赵某,一边帮助其回忆进站细节,随后仔细查看监控视频后断定其女儿并没有跟随赵某进站,最终成功在进站口帮助赵某找到了女儿。
无独有偶,当天下午,一名乘车的老人家也向他求助,称自己携带的钱包不见了,里面有一些零钱和回家过年的车票。姚茂治迅速行动起来,在车站内仔细来回寻找,成功在候车室帮老人找到了钱包,并将老人送上了回家的列车。
姚茂志检查相关证件。 张磊 摄今年春节,姚茂治正好在除夕夜值班,不能回家与家人吃团圆饭,这让他心里有些许愧疚。而这也让想起了今年1月10日刚去世的母亲。当天正逢中国人民警察节,母亲因患胰腺癌去世,那天早上他刚下夜班回家,忙绿了一晚上的他见到了母亲最后一面。说到这里,他扭过头去抹了抹眼角。
春节临近了,在这万家团圆的时刻,姚茂治依旧行走在巡逻的路上,看着来往旅客归心似箭的身影和带着期许的笑脸,他的脸上也浮现了一抹笑意。或许对他来说,旅客的出行平安,才是给自己最好的新年礼物。(完)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